
本次学习交流由我院行政、刑事检察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共同学习了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最高检《关于印发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以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重点内容。针对上级院通报中提到的各类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要引起重视、全面自查,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同时,两部门分别就刑事检察条线如何进行案件移送、移送时限、文书制作以及行政检察条线如何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加强外部协调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与沟通,确保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无缝对接,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学习交流,检察干警对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相关规定和流程增进了认识和理解,对于后续开展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打牢坚实基础。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严格落实上级院关于行刑反向衔接的工作要求,通过采取书面审查、沟通联系等多种调查核实方式,注重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提高案件质效,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